日前,貴州省紀委通報了9起農村基層幹部違規操辦酒席典型案件,分別是:
  1.2014年1月,思南縣張家寨鎮黨委委員、副鎮長張雲剛違規為其父操辦“生日酒”。思南縣紀委給予張雲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並收繳違規禮金。
  2.2013年12月,貞豐縣平街鄉黨委委員李曉國違規操辦“喬遷酒”。貞豐縣紀委給予李曉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並收繳違規禮金。
  3.2013年8月,貴定縣沿山鎮社會事務辦科員宋世翠違規操辦“升學酒”。沿山鎮紀委報請縣紀委同意,給予宋世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並收繳違規禮金。
  4.2014年6月,南明區雲關鄉油榨村委會副主任洪銀國違規操辦“生日酒”。雲關鄉黨委給予洪銀國黨內警告處分,並收繳全部違規禮金。
  5.2014年3月,習水縣東皇鎮大榜村黨總支副書記黃毓強利用三兒子辦婚宴之機,由大兒子、二兒子收受禮金。東皇鎮紀委給予黃毓強黨內警告處分。
  6.2013年8月,鎮遠縣尚寨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幹部張承健違規操辦“新居落成酒”。尚寨鄉人民政府給予張承健行政警告處分。
  7.2012年11月,鎮寧縣本寨鄉村鎮建設管理站站長王文忠違規操辦“搬家酒”。鎮寧縣紀委給予王文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  8.2014年5月,黔西縣素樸鎮塘山村科技副主任黃佑清違規為其子操辦“還願酒”。素樸鎮黨委給予黃佑清免職處理。
  9.2014年8月,水城縣濫壩鎮小山社區主任林品放違規為其子操辦“升學宴”。濫壩鎮黨委給予林品放黨內警告處分,並收繳違規禮金。
  通報要求,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,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項規定,堅決反對“四風”,以黨風帶政風促社風,營造全社會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。黨員幹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,切實引以為戒,自覺抵制婚喪喜慶講排場、比闊氣、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,維護好黨員幹部形象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,依紀依規嚴肅查處違規操辦酒席問題,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。(貴州省紀委)  (原標題:貴州通報9起基層幹部違規操辦酒席典型案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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